和欧洲包容组织诉比利时案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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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pu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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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欧洲包容组织诉比利时案中的决定

Post by pappu6327 »

2021 年 2 月 3 日,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 (ECSR) 公布了其在国际人权联合会 (FIDH) 。该决定是在两个组织集体投诉比利时违反《欧洲社会宪章》规定的义务后做出的,也是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就国家在智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方面的义务做出的一系列决定中的最新一项。与在此决定之前的最新决定MDAC 诉比利时案一样,委员会认定比利时违反了其不歧视智障儿童的义务和确保可及的包容性教育的义务。根据 Marie Spinoy 和 Kurt Willems 的说法,这一决定不应该让任何人感到惊讶,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先前的判例法,并进一步证实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框架)在这一领域的基准地位。该决定还再次强调了平等与包容性教育之间固有而复杂的联系。

先前的MDAC v. Belgium案件涉及弗拉芒社区的智障儿童教育(教育是社区 泰国 WhatsApp 号码 行使的职权,而不是联邦一级行使的职权),而 FIDH 和 Inclusion Europe 的指控涉及比利时法语社区的同一地区。粗略地说,智障儿童要么就读特殊学校,要么就读主流学校(有或没有“融合措施”)。社区根据学生的医疗状况将他们分为几类,并对某些类型的学生制定了比其他类型更多的手续。反歧视和教育立法都规定了残疾学生享有合理住宿的权利。这项立法的效果是惊人的。委员会在其决定中指出,在法语社区,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人数急剧增加。2008 年至 2018 年间,学前教育的学生人数增长了 31%,小学教育的学生人数增长了 13%,中学教育的学生人数增长了 21%。

根据国际人权联合会和欧洲包容组织的说法,该系统违反了《欧洲社会宪章》第 15、17 和 E 条(修订版),既未能实现包容性教育,又歧视各种学生群体。比利时平等机构Unia和法国共同体儿童权利总代表都介入了这一程序,支持对国家的指控。投诉和对投诉的回应可以从两个相关角度进行分析: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和歧视评估。在分析决定本身之前,我们先简要考虑一下两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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