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ISDS 和国际投资法的未来和“重新定位”的辩论通常以 UNCTAD 改革路径或最近 UNCITRAL 第三工作组内部的激烈辩论(见此处)为框架。所有这些努力都很重要,因为它们不仅将决定近期如何裁决国际投资争端,而且还因为它们代表了多边主义如何在更广泛的全球治理视角下发挥作用的试验案例。
然而,近年来,对国际投资协定的审查也已移至宪法法院的管辖范围内——我在这里使用的术语既包括国家法院,也包括超国家法院。因此,在国家间互动的同时,宪法法院正在处理处理国家边界以外问题的新问题。这将对国际法的未来产生影响。
直到最近,宪法法官在与国际投资协定的互动中扮演着国家法律体系的红绿灯角色。当法院宣布一项条约符合宪法时,灯就变“绿”,这是条约生效前的一个基本正式步骤。当法院认为如果新的裁决机构获得对东道国公共权力行为的审查能力,国家(超国家)法律秩序的“司法至上”可能会受到影响时,灯就变“红”。
一方面,如果宪法法院在未充分分析其影响的情况下批准国际投资协定,则可能 巴哈马 WhatsApp 号码 影响平等原则,导致在同一社会领域对本国人和外国人适用不同的待遇标准。另一方面,如果大多数国家宣称国家法律秩序至上并阻止国际投资协定的执行,则最终可能导致现有投资制度的废除,并危及任何进一步的多边项目。
拉丁美洲国际投资法的转折点?
C-252/19 号判决为处理国际投资协定的宪法法官提供了一种超越“红绿灯”角色的方法。新概念足够灵活,可以促进司法对话,在国家法律秩序和全球制度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因此可能会影响人们对多边主义的理解。它无疑代表着对拉丁美洲旧“卡尔沃”逻辑的背离,该逻辑仅在国家层面寻求解决不满。相反,如果对国际投资协定待遇标准的可能解释等同于国家宪法提供的保护,法院将与投资仲裁员的权威进行交涉。
该判决的两个特点使其采取了更为灵活的方法:(i)它构建为关于国际投资协定对国家体系影响的多元化对话;(ii)它有效地创造了一种关于可以移植到其他国家的解释标准的论述。
首先,C-252/19 号判决背后是一场多元化对话,这场对话始于法院向来自哥伦比亚国内外的不同专家敞开大门之时。其目的是更好地了解国际投资制度应如何运作。2019 年 12 月 13 日,法院首次就这一主题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学者、政府官员和法国驻哥伦比亚大使发表意见。
这种对法院领域之外的信息的开放态度或许可以解释该判决中引用了大量外部来源。很难找到任何其他宪法判决中地方法院依赖如此多元化的信息来源。在判决中,法院至少引用了:10本关于国际投资法的外国书籍、2份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报告、40份国际仲裁投资裁决,以及对CETA和TPP等其他协议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