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生效的《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案》 (“UFLPA”或“法案”)为进口商的供应链尽职调查开启了新时代。
该法案提出了一项可反驳的推定,即全部或部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XUAR) 或美国政府在 UFLPA 实体名单上确定的实体生产的任何商品均被推定为使用强迫劳动制造,因此根据 1930 年关税法第 307 条 (19 USC § 1307) 禁止进入美国。值得注意的是,该推定适用于包含受限制商品的下游产品,无论下游产品在何处生产。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目前被授权扣留、驱逐和/或扣押其怀疑在新疆维吾尔 韩国电子邮件清单 自治区或实体名单上的实体生产的货物。
供应链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中国有联系的进口商应了解 UFLPA 执法的影响,包括尽职调查考虑、供应链追踪和管理,以及克服 UFLPA 可反驳推定所需的证据。执法没有宽限期。
UFLPA 概述
拜登总统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将 UFLPA 签署为法律。自 2022 年 6 月 21 日起生效的 UFLPA 确立了一项可反驳的推定,即《1930 年关税法》第 307 条禁止进口“全部或部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采、生产或制造的货物、商品、物品和商品”,或由强迫劳动执法工作组 (FLETF) 指定为参与特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活动的实体生产的任何“货物、制品、物品和商品”,该条禁止进口强迫劳动制成的物品。除非 CBP 确定进口商完全实质性地回复了所有 CBP 询问,完全遵守了 FLETF 的指导,并通过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货物不是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否则该推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