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代表我们的 个体育俱乐部会员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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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onkumar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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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Thu Jan 16, 2025 8:32 am

我们代表我们的 个体育俱乐部会员这样做

Post by sujonkumar6300 »

下午好,O先生,

这是一个同位语,即一个名词组 (128 个体育俱乐部)定义了另一个名词组(此处:我们的成员)。如果同位名词有一个冠词,就像你的句子一样,那么同位语与参考组的情况相同:

我们的会员(128 个体育俱乐部)委托我们进行这项工作。
我们为我们的会员(128 个体育俱乐部)这样做。
我们与我们的 128 个体育俱乐部会员一起开展这项工作。
我们代表我们的 128 个体育俱乐部会员这样做。
在标准语言中,只有情况下的一致才被认为是正确的。所以不得不说:


但您绝不是唯一拥有语言技能的人。在这种类型的同位语中,与格的使用 塞浦路斯电话数据 越来越频繁,而不是实际需要的情况:

我们代表我们的 128 个体育俱乐部会员这样做。[?]
这通常甚至不明显,尤其是对于较长的句子,但在标准语言中它(还?)不被认为是正确的。这里还有几个例子:

轮胎生产中最重要的原材料石油价格上涨
(最好不要:轮胎生产中最重要的原材料石油价格上涨)

他和他的朋友一起旅行,他的朋友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护林员。
(最好不要:他和他的朋友一起旅行,他的朋友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护林员。)

南亚次大陆最大的国家巴西的例子可以最好地说明这一点。
(最好不要:这可以通过次大陆最大的国家巴西的例子来最好地说明。)
也许当你阅读这些例子时,你会发现“错误”的表述听起来并没有那么错误。然而,正如我所说,在标准语言中,在不指代与格的情况下使用与格并不被认为是正确的。随着有关这一主题的问题不断出现,有一天这种情况可能会改变。几年前有一篇博客文章,题为同位和与格。

您可以在 LEO 语法的此页面上找到有关同位中大小写同余这一复杂主题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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