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公司是負責在商店、串流媒體服務、廣播中向公眾發布您的母帶錄音的實體......唱片公司的大部分工作包括促銷、營銷您的音樂、獲取同步槽等此外,除了支付 CD 或 LP 等實體發行版的製作費用外,主要唱片公司還經常預付專輯或單曲的錄製費用。
(與普遍的看法相反,預付款不是免費的錢。-在此處了解有關預付款的真相。)
可以這樣想: 唱片公司對唱片的掌控就像出版商對音樂作品的控制權一樣。
事實上,有些唱片公司,尤其是較大的唱片公司,設立出版部門以對其發行的音樂施加更大的控制,這種情況並不罕見。透過取得音樂作品的管理權(以及全部或部分所有權),他們可以利用這些作品獲 泰國手機電話 得許可機會、註冊歌曲、收取與出版物相關的所有版稅等。
(例如,想想華納查佩爾音樂公司;華納音樂集團的出版部門。或環球音樂出版集團;環球音樂集團的部門。)
編輯
唱片公司只對其控制的錄製歌曲負責,而發行商則對底層音樂作品本身負責,其中包括可能以實體或串流媒體格式發行的其他藝術家的版本。
音樂編輯負責音樂作品的管理。他們收取版稅和許可費。他們尋找電視和電影的同步協議、註冊版權、談判許可等。與唱片公司一樣,出版商也可以在其出版交易中包含預付款。典型的出版協議可能包括僅管理協議、完整出版協議或共同出版協議。